1. 主页 > 医保社保

天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委托提取怎么办理?条件是什么?

产品推荐近百款国内外旅游意外保险产品销量排行榜,点击→【旅游意外保险排行】马上了解。

天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委托提取怎么办理?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可以办理的?随本网小编来看看。

一、职工及其配偶已签订《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按月还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委提协议》)开通委托提取业务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在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储蓄账户或借款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还款代扣账户。

二、借款人配偶可停止或增加委托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配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配偶停止委托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件。

2.借款人配偶申请增加委托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及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提协议》生效后,贷款账号变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储蓄账号变更、缴存单位发生变动、借款人或配偶新设立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的,《委提协议》相应内容自动变更并继续有效。

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部分和按揭部分)本息全部清偿或借款人及配偶全部资金账户均注销的,《委提协议》自动终止。借款人申请终止《委提协议》的,应持身份证件到管理部办理终止业务。

五、《委提协议》生效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承办银行在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按下列规则办理提取业务:

(一)委托提取额度

1.借款人和配偶资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按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按借款人本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提取;

2.借款人和配偶资金账户余额小于按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取借款人和配偶全部资金账户余额;

3.职工及配偶各资金账户余额均为零时,暂不予提取。

(二)委托提取时间

1.借款人及配偶各资金账户余额合计大于等于当月还款额的,自还款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取;

2.借款人及配偶各资金账户余额合计小于当月还款额,且双方均已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的,自还款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取;

3.借款人及配偶各资金账户余额合计小于当月还款额,且有一方或双方均未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的,暂不办理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发生汇缴的,按照上述规则处理。以上均不符合的,每月末日办理提取。

产品推荐近百款国内外旅游意外保险产品销量排行榜,点击→【旅游意外保险排行】马上了解。

携保旅游保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366

携保理赔 7*24小时热线电话:4006-099-366

境外出险 7*24小时救援电话:+86 1089180676、0086 2968214003

服务声明:本页面保险产品销售、理赔等服务均由慧择保险经纪提供

版权声明:本站所发布信息均整理自互联网具有公开性、共享性的信息,发布此信息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注明出处,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更正、删除。E-mail:admin@zaixianbaoxian.com